單樞機主教於二○○五年八月十五日,在高雄中山大學
「宗教與政治:神聖卻充滿爭議的連結」國際會議之演講詞摘要


前言

各位學者專家、各位貴賓、各位先生女士:

  「宗教與政治」之關係的內涵非常複雜,也非常豐富。能夠從二者之性質談到理論上應有的關係;也能從歷史的事件講述雙方過去往來的經驗;也能從一國的現況,談論該國之政教的互動。在全球化的今日,也可以討論世界性的宗教與全球政治的關係。

  世界性的宗教很多,對政治的理念及參與的程度也不相同。今天我只以天主教為例,先談談「政教分離」的原則,然後講述「政教合作」的原則,最後講一些天主教與全球政治的關係。

一、天主教之「政教分離」原則

  耶穌在世時,所處的政治環境是相當複雜的。祂的祖國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許多猶太教徒,尤其是法利賽人,充滿了對宗教的熱誠和愛國心,反對羅馬人的統治,想望復興自己的國家。在這樣的政治氣氛中,談論「宗教與政治」是很危險的事情。誰若以宗教熱誠反對羅馬帝國,就會被羅馬駐軍除掉;誰若效忠羅馬帝國,就被猶太人認為是叛國賊。

  耶穌的敵人(法利賽黨)想找耶穌的語病而誣告他,他們向耶穌說:「老師,我們知道你是真誠的,按真理教授天主的道,不顧任何人的情面。請你告訴我們:給凱撒納稅,可以不可以?耶穌看透他們的詭計,就對他們說:假善人,你們為什麼試探我?拿一個稅幣來!他們便給他一個『德納』(羅馬幣)。耶穌問他們說:這肖像及名號是誰的?他們回答說:凱撒的。耶穌遂對他們說:『那麼,凱撒的,就歸還凱撒;但是,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瑪:廿二, 16-22 )

  「凱撒的,就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這兩句話給我們指出了「政教分離」的原則。凱撒是羅馬帝國的皇帝,代表世俗政權。宗教的高級聖職人員是天主的在世代表,從事天國的神聖事業。理論上「政教分離」的原則很清楚。但是,政教雙方面所管理、照顧、服務的對象卻是同樣的一群人。這些人的事務有些顯然是屬於塵世的,例如衣、食、住、行、健保、環保、治安、經濟、政治、納稅等。有些是屬於宗教範圍的,例如信仰自由、良心、倫理、道德、宗教生活等。有些事物是和政教雙方均有密切關係的,例如人權、婚姻、家庭、教育、人們生老病死等重大事件。

  兩千年的歷史告訴我們:政教有和平相處、彼此尊重、互相合作的時代,例如君士坦丁大帝的時代,也有政教衝突血腥的時候;例如英王亨利八世對天主教的迫害,以及近世獨裁政權對教會的摧殘。政教衝突時,有時教會占優勢,例如教宗額我略七世和德王亨利四世(一○五○ - 一一○六年)的爭執。但絕對大多數的時候是世俗站上風,因為它擁有軍隊和武力。

二、天主教之「政教合作」原則

  「在各自的領域內,政府與教會是各自獨立的機構。但兩者以不同的名義,為完成人類所有個人和社會的同一使命而服務。兩者依照時間和空間局勢,越能健全的合作,就越能有效地為公共福利服務。」(梵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76 )以上是梵二提示的「政教合作」原則,包括三點:(一)「政府與教會是各自獨立的機構」;(二)「兩者以不同的名義,為完成個人和社會的同一使命而服務」;(三)「兩者依照時間和空間的局勢,越能健全的合作,就越能有效地為公共福利服務。」

  政府和教會所服務的對象是同一的個人和群體(社會)。個人和群體都有屬世和屬靈的需要。身靈雙方面的需要得以滿足,纔能有健全的個人和群體。政府服務的範圍主要是衣、食、住、行、醫療等方面,以及群體的秩序、政治、經濟、治安、祥和、財產、正義、和平等問題。教會服務的範圍,主要是人的宗教信仰、良心、倫理、道德等,以及群體的人際關係、互愛、互助等問題。

  政府和教會服務的領域雖然有別,但所服務的對象卻是同一個人和同一個社會。在有些領域中是重疊的,例如婚姻、家庭、教育、倫理、道德、社會正義、和平等領域。政教雙方在這些領域如能健全地合作,定會更有效地為公共的福利服務。

三、天主教與全球政治的現況

  天主教的最高領袖 - 教宗,原來只管理教會及信友屬神領域的事務。公元七五六年,法蘭克王貝平將義大利中部數省送給教宗斯德望二世,成立教宗國,從此教宗也兼任了現世的政治首長,一直到一八七○年教宗國被義大利王厄瑪奴爾佔領為止。一九二九年拉特朗條約正式承認梵蒂岡為獨立國。它的國土雖然只有一○八.七英畝,是世界最小的獨立國,但是它象徵不屬於任何政權的意義非常重要。

  教宗國的滅亡和梵蒂岡的獨立自主,確實是天主的祝福,使教會擺脫政治的包袱和汙染,更自由地做好她應盡的屬神職務。的確,自從教宗國滅亡以後,歷任教宗都非常傑出。他們雖然不參與政治活動,但是對於保障基本人權、謀求貧窮弱小者的福利、發揚仁愛關懷的精神、主張社會正義、促進世界和平等努力,影響著全世界和整個人類。教宗實際上成了整個人類良心的呼聲。梵蒂岡雖為彈丸之地,卻成了全球人類追求真理、倫理道德、社會正義、永恆精神價值及世界和平的燈塔。為此,現在有一百七十三個國家和教廷有邦交。

結論

  「宗教與政治」若認識不清自己的屬性與使命,將對方看成權利的競爭者,一定會有磨擦,甚至會有血腥衝突。若能認清「政治」是屬世的,「宗教」是屬神的,就能認清雙方服務的領域,也不會越界侵犯到對方的權力。在雙方重疊的服務領域之內,要以服務對象 - 個人與社會的最大福祉為目標,雙方儘量以最大誠意協商,盡力在自己的領域內做好自己應盡的責任,務使每個人及社會都獲得雙方最好、最大的服務,以便使每個人及整個社會都能夠成為健全的,達到他們存在的目的。這樣「宗教與政治」纔能成為「神聖合作的夥伴」。

刊載2005年08月21日《 教友生活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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