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傳統的說法是把洗禮分成水洗、血洗、願洗三種。前二者不難懂,至於第三種,即所謂的願洗是指什麼呢?《天主教教理》一二六○號有初步的答覆。《教理》先引用一段梵二的話:「由於基督是為所有的人而死的,而人最終的召叫,實際上又只有一個,就是天主的召喚。因此,我們必須說,聖神給眾人提供參加逾越奧蹟的可能性,但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GS22,5)這段引文的最後二句話頗為重要:第一句肯定聖神讓眾人(即所有的人eunctis)參加逾越奧跡(由死人生);第二句「但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我們不必非弄個水落石出。
《教理》繼續解釋:「凡是不認識基督福音和祂教會的人,只要按照他們曉得的,尋求真理並承行天主的旨意,都能得救。我們可以假設,這樣的人,如果知道洗禮是必要的,他們一定會明確地渴望洗禮。」願洗就是渴望洗禮,這渴望又假定先知道洗禮是必要的。在知道這必要以前,只要人按其所知尋求真理,並承行天主的旨意,都能得救。這樣講解《教理》一二六○後段相信是正確的。為一個不認識基督福音和祂教會的人〈真理〉是什麼,〈天主的旨意〉是什麼,留待下文再說,現在看看耶穌受洗。 耶穌從加里肋亞來到約旦河,渴望領受洗禮,卻遭到若翰的拒絕。拒絕的理由是若翰認為他應該受耶穌的洗,而不是給耶穌付洗。其實他們兩個表兄弟都不需要像一般人那樣受洗以得罪赦,因為耶穌是無罪的,若翰在母胎中已獲罪赦。可見受洗除了赦罪以外,還有別的意義,就是耶穌向若翰所說的「你暫且答應(給我付洗)吧,因為我們應當這樣(做),以完成全義」(瑪三15)。「完成全(部正)義」是指若翰和耶穌都該徹底服從天主的旨意(瑪五6、10、20;六一33;廿一32),二人都該以天主的計劃為依皈,在此耶穌不以與罪人並列為恥以拯救罪人;也是首次公開打破人民對凱旋默西亞的美夢(瑪四1-11;十一2-6;十六13-23)。 在耶穌公開生活之始,祂曾說過「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天主的國」(若三5),這是指水洗而說。在公開生活之末,耶穌在所謂的公審判中請那些行了各種慈善事業和愛德功行的人進入天父自創世以來給他們預備了的國度(瑪廿五34)。他們大感驚異,說從未見過耶穌,從未給耶穌吃的、喝的、穿的。也從未到監裡看他或生病時去探望他。這時耶穌才說出一句流傳千古的話:「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廿五40)。這裡沒有提任何洗禮,卻依然得救。 像去年(二○○三)十二月七日,以五十五歲英年過世的溫世仁應該屬於被邀進入天父國度的人。他以台灣出生長大的科技專才身分,在大陸西部推行「千鄉萬才」科技公司,使千千萬萬的農民得以改善他們的生活,有吃的、喝的、穿的、用的,不也會由君王口中聽到「我父所祝福的,來吧!承受自創世以來,給你所預備的國度吧!因為我餓了,你給了我吃的……」(瑪廿五34-46),雖然溫世仁也要問:「主啊!我何時見你饑餓而供養了你……?」 回到《天主教教教理》所說的「尋求真理」和承行天主的旨意,應該是指生命的真理和天主旨意的總綱,即愛的誡命。「按誡命的次序,應先愛天主;但按實行的次序,應先愛近人……因你還沒有看見天主,你該先愛你的近人,才有功勞使你得見天主。你藉著愛人,潔淨你的眼睛,好使你看見天主。」(聖思定,日課經一月三日誦讀二) 宗教交談是聆聽對方,也自我表述。談洗禮是一例。佛教朋友說:不必受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說基督君王邀請那些滿懷慈悲的人進入父的國度時,也沒有要求他們先領洗。不過同樣的,耶穌在與朋友促膝夜談時也說過,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天主的國。因此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由水洗得到一個新生命,在此世今生就活出這個真理,不必等到公審判。 ( 刊載於 2004 年1月14日《 教友生活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