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光教授

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

  今天適逢耕莘文教院「宗教交談與合作服務中心」的成立慶祝會,敝人蒙院長 王秉鈞神父邀請發表演講,備感榮幸。台灣宗教交流耶穌會士推行甚力,成果有目共睹,在狄總主教和許多長輩面前講宗教交流,實誠惶誠恐,還好我也是耶穌會培育出來的,相信老師會不計較我的淺陋,於是遵馬天賜神父之命,提出這份心得報告,題目是王院長、馬神父與我本人一起議定的,作為我個人對耕莘文教院「宗教交談與合作服務中心」成立的一份祝福與賀禮。

一、 宗教交流的重要性

(一) 教會訓導與神學

  天主教會自梵二以來即提倡基督徒的合一與宗教的交流(例如:《教會憲章》、《教會對非基督宗教宣言》),一方面肯定其他宗教存在的價值,持開放與交談的態度,另一方面則強調從事宗教交談,應有自身信仰的立場。神學理論以拉內神父(Karl Rahner, 1904-1984)「無名的基督徒」(Anonymous Christian)最具代表,認為別的宗教在基督內以匿名的方式得到救援。淺見認為拉內神父的主張屬於包容主義(Inclusivism),其他兩派分別是排他主義(Exclusivism)與多元主義(Pluralism),大部分接受宗教交談的宗教傳統俱為包容派,對別的宗教從自己立場加以解釋與尊重,我稱你為「匿名基督徒」,你稱我為「匿名的菩薩」。輔大神學院配合普世教會的立場,由房志榮神父開設「宗教交談」課程。

(二) 組織的設立
  1960年代,台灣曾爆發基佛論戰,有《牧師和尚辯道集》留下記錄,雙方互相攻擊,關係一度緊張。1990年代之前,台灣有兩個宗教交流的組織,一為于斌主教於大陸時期創立的中國宗教徒信徒聯誼會,1951年遷台,二為國民黨中央黨部於1989年左右設立的中華民國宗教建設研究會。天主教主教團於1991年成立「宗教交談委員會」,後來改稱「主教團宗教交談與合作委員會」。

  論宗教交流實踐的成果,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由馬天賜神父領導下,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Taiwan Conference on Religion and Peace),該協進會是世界性組織「世界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的分會,馬神父並擔任第一、二屆理事長,形成台灣宗教界空前的大團結。

  與此同時,輔仁大學耶穌會單位宗教學系,亦以宗教交談為創系目標(民77年碩士班、民81年學士班、預計民92年博士班),重視世界宗教傳統的認識,其課程設計、研討會、學報與叢書俱以此為中心議題,去年十二月並成立「輔仁大學宗教學系交流服務中心」,至今已舉辦過三場宗教文物展覽,在台灣十二個宗教相關研究所、三個宗教系中,旗幟鮮明。

(三)交流的檢討
1. 角色的扮演
天主教在西方是世界性宗教(有十億信徒),組織龐大,神學周密,領導社會,移風易俗,在台灣卻是少數的一群(約佔人口1.4%),從領導者到合作者,需要調整角色。

2. 理論的議題
台灣天主教重視宗教交流的理論與反省,舉辦相關研討會,出版相關著作,其他宗教對理論問題反應相對冷淡,今年一月欣見中華佛學研究所舉辦的「第四屆中華國際佛學會議」中,有學者發表宗教交談理論與實際的相關議題;大陸中國社科院基督宗教研究中心則已出版第三輯《宗教比較與對話》)。總之,短時間內,看不出宗教交談理論議題的交集與意義。

3. 普遍的參與
目前台灣宗教交流的實踐,佛教團體參與頗多,例如:淨心長老接馬神父擔任第三屆「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理事長,心道法師去年創立世界宗教博物館,除展覽宗教文物,依時事與節慶舉辦跨宗教的活動。面對上述環境與變化,天主教宗教交談的重任仍集中在少數人身上。檢討箇中原因,天主教人數本來居少,或更內在原因,宗教交流仍未獲得教內人士普遍的重視與認同。

二、宗教交流的挑戰與展望

(一)宗教交流與靈修生活
  房志榮神父前年十一月於輔仁大學宗教學系主辦的「宗教交談學術研討會」中擔任主題演講者時,發表論文「基督宗教目前對交談的看法」,其中討論「靈性的大公主義」,並介紹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悔改的交談」(《願他們合而為一》通諭,1995年頒布),認為交談有縱的向度,交談雙方都在基督內轉向天主。

  歷史言,東方宗教有長遠的靈修傳統,已經得到普世教會重視,一些神修家,例如:牟頓神父(Thomas Merton, 1915-1968), 莊士頓神父(William Johnston)與佛教深度交談,發展出一種天主教的東方或亞洲靈修,台灣甘易逢神父與張春申神父在這方面亦有許多貢獻。宗教交流內在化或靈修經驗的交流,才是根本之道,引起教內人士對交談普遍的重視與認同。

(二)宗教交流與神學反省
  前一陣子,台灣媽祖繞境的信仰問題變成天主教與基督教人士的話題,大致言,放棄過去一眛排斥與醜化的觀點,對媽祖作為一個值得紀念的先祖有起碼的尊重。思考這事件,引發更重要的問題,教友或神職人員對本地宗教與文化有沒有足夠的認識與反省。如果把問題分成態度與資訊兩個重點,我們有開放與交談的態度,但缺乏足夠的資訊和認識。

  當務之急,除了認識當前教會對宗教交流的訓導,更應該重視前人交流與本位化的成果與表率,例如:利瑪竇神父、雷鳴遠神父、于斌樞機主教、甘易逢神父等人的貢獻,並適時加上批判的觀點。民間信仰(約佔人口30%)與制度性宗教不同,有自發性的優點,但缺乏反省力,神學反省應指出與基督信仰相容與不相容的部分,後者例如:現世福報、追求靈驗、神威與造神等特色,這些都需要其他制度性的宗教,尤其基督信仰提供意見,台灣宗教文化才得以提昇。

(三)宗教交流與社會生活
  今天台灣社會對宗教議題,已經脫離全盤的否定與抹殺,宗教團體與宗教知識教育基本上已經得到社會大眾的接受與肯定。電視傳媒有大量宗教性新聞的報導與節目的播放,宗教人士對自己權益的抗爭時有所聞,內政部成立宗教司亦指日可待,國科會研究案申請已經有獨立的宗教研究學門,教育部除鼓勵生命教育的實施,顧問室亦撥款資助經典研讀,其中已有資助宗教典籍研讀會的例子。政府資源來自社會,用諸社會,已有更大的共識。

  台灣天主教應該儘快作自我調整,脫離過去戒嚴時代自保自守的思維方式,認清自己的角色,一方面積極向政府爭取作為社會一份子應有的權利與義務,另一方面積極與其他宗教團體和宗教學術單位合作,透過各種管道,向社會傳播宗教信仰的道理,突顯天主教對社會生活,例如:生態、倫理的看法,為打造明天的台灣宗教文化而努力。

  以上淺見,請大家不吝賜教!並祈求天主祝福「宗教交談與合作服務中心」任重道遠的主任馬天賜神父!

刊載於2002年6月23日《教友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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