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了歡迎主教團「宗教交談與合作暨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的新團隊,已經在本刊發表了一篇短文,但只就宗教交談方面而言,本文轉向基督徒合一,亦即大公主義。由於正在五月,所以提出聖母敬禮。
  首先天主教根據極為古老的信仰傳承,有關瑪利亞在天主救恩計畫的角色與任務,已由所謂四大信理清楚地表達;至於聖母瑪利亞完全無罪,以及諸寵中保,雖然有些神學家認為可以定為信理,但是至少對於諸寵中保,鑑於基督徒的合一考量,並不繼續有所動作。其實西方教會在十六世紀的大分裂中,主要不在聖母論上。的確當時的幾位重量級人物,如路德、慈文格理、加爾文等,由於強調「惟獨天主、只有基督、以及惟恩寵是靠」的大原則,有意忽略救恩史中瑪利亞的參與,然而在大爭辯中並不著眼瑪利亞信理。真正的困難在於後代二位羅馬教宗,以不能錯誤的訓導權,欽定聖母無染原罪,以及靈魂肉身升天。重點倒是羅馬教宗的職務,至於那二條信理也是歷史悠久,雖然並不為基督教所重視,其理由如上所述。無論如何,今天普世教會的合一問題中,究竟不以聖母論作為重點,而是在羅馬教宗的首席權上。
  而在我們台灣方面,聖母敬禮倒反而成了表面的差異點。粗俗而論,非基督徒會說天主教是「拜聖母教」,基督教是「耶穌教」。這不是什麼合一問題,而更需要的是澄清。只需鼓勵我們的教友一有機會便向人澄清:什麼是天主教?天主是誰?祂與耶穌基督的關係。我們如同基督教的朋友都信天主耶穌等等。至於天主教特別恭敬聖母也有可靠的理由,這為我東方傳統不難瞭解。主要是提醒教友有機會便說個明白。總之我們不是「拜聖母教」。
  至於與基督徒來往中,他們基本上不會說我們是「拜聖母教」,如果認識一些教會分裂的歷史,以及大家都接受宗徒信經,理論上任何基督徒不會以「拜聖母教」來稱天主教。一般而論,大部份的基督徒朋友,也不至深入把握所謂「聖母信理」,往往問題在於「聖母敬禮」方面。
  敬禮聖母的意義有些複雜,它包括「讚美、致敬、與祈求」。向聖母祈求也等於說請她「轉求」天主。其實「讚美與致敬」應該不是問題,這也有聖經基礎。路加福音中的天使佳播(一28);依撒伯爾(一42-46)都向瑪利亞讚美與致敬。聖母自己的讚主曲也有根基(一48)。如果敬禮聖母限於此,基督徒不該有困難。其實,那些分裂時的重量級人物,如路德,對於瑪利亞都有敬意,聖經也如此表示。今日敬禮聖母造成的真正合一困難,在於向聖母祈求,請她轉求;因為「惟獨天主、只有基督」是基督教的原則;向受造者(聖母瑪利亞)祈求有礙那些原則;另一方面,新約中也說:「因為天主只有一個,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弟前二5)
  不過天主教向聖母祈求,請她轉求,並不因此否認基督唯一中保;我們只是根據教會的傳統,以及諸聖相通的道理,承認瑪利亞是「諸寵中保」。因此在梵二大公會議中,非常謹慎而且詳細說明,天主賦予聖母瑪利亞在信徒恩寵境界中的母職。之所以如此,由於她在天主子降生奧蹟中的「同意」,一直維持到永恆的「同意」,此即聖母瑪利亞在救恩計畫中的「合作」(參閱格後六1,教會憲章第八章62號)
  因此,廣義而論,只包括讚美與致敬的敬禮,大概可說所有基督徒不會反對。天主教則尚有祈求或轉求的因素。無論如何,所有基督的宗教不會是「拜聖母教」;即使天主教也僅是肯定聖母瑪利亞分享唯一中保耶穌基督的功能,絕對不會荒謬地拜她如神。
  當然我們也知道,敬禮含有宗教情緒的表達,有時也會相當自動自發,偶而不免過度,教會當局有些警覺即可,也不必太為敏感。自此而論,為台灣天主教的「宗教交談與合作暨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本文討論的問題可能是一個具體行動的出發點;另一方面天主教的聖母敬禮非常突出,不論向外或者向內都有需要做一些澄清;它不是太難的事。

刊載於2002年6月2日《教友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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