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巴交惡與修好之道

房志榮神父


  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衝突可溯自十九世紀末,一八八一年沙皇亞力山大二世在彼得堡被刺身亡,俄國警方不公道地歸罪「希伯來人」。其時正是希伯來人不斷由東歐移民到巴勒斯坦的時候,而同時佔領巴勒斯坦的是鄂圖曼帝國(由十五世紀始至一九二四年止)的土耳其人,但居民大部份是阿拉伯人。一八九五年一位希伯來族的法國將軍,Alfred Dreyfus 在巴黎受審並被判,罪名是他為德國作奸細(其實是假的)。審問中有維也納的新聞記者Theodor Herrl在場,對這一波反猶運動印象深刻,次年著書《猶太國》立說:「我們希伯來人,除非回到錫安建立我們的國家,永遠沒有安全。」現代的錫安主義便這樣產生了。它是一個希伯來人的復國運動,他們要為自己建立一個祖國,最好是在巴斯勒坦這塊土地上。但這塊地當時並不是無人之地,主權在土耳其人手裡,居民絕大多數是阿拉伯人,希伯來居民是極少數。

  一九一七年Lord Balfour聲明,英國王室贊成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希伯來人家園(a national home)。同年十二月英國擊敗土耳其人而進駐耶路撒冷。一九二二年,各國聯盟(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組織)把巴勒斯坦交給英國管理,付以軍政大權。在託管時期,即二○和三○年代,暴力衝突有增無減。一方是少數的希伯來人(有一小群從未離開此地,現在因歐洲來的移民而日益增多),另一方是大多數的阿拉伯人(主要是回教徒,也有不少基督徒)。

  這期間,德國於一九三三年由希特勒擔任第三帝國的宰相,納粹政權增加新法,反對希伯來人,到了一九四二年作出決定,要「一了百了」:以科學及系統方式把整個希伯來民族消滅|希伯來人稱之為Shoak(毀滅,浩劫)。這樣有六百萬希伯來人死在納粹營裡,而以奧士維茨營為最,因為在此毒死了一百萬猶民。

  一九四五年,納粹戰敗,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聯合國成立。U.N.須關注的急迫問題之一就是巴勒斯坦的局勢。在此阿伯拉人跟希伯來人繼續衝突,並且希伯來人跟英國人也發生衝突(有些希伯來人想「說服」英國人放棄巴勒斯坦)。在多次激烈討論之後,聯合國終於以一八一一立號決議把巴勒斯坦分為三分;其一(佔54%)給新成立的希伯來國,餘下部分給新成立的阿拉伯國。至於耶路撒冷,立為國際化的城市,不屬上述二者任何一國,而直接由聯合國管理。希伯來人認為二千年來所受的迫害,特別是Shoah,賦給他們歷史的、倫理的、民法的、社會的、宗教的權利「回到祖宗的這塊地」建立一個祖國。阿拉伯人反駁說,把一件歐洲人造成的慘案、Shoah,歸在他們頭上是不道德的。此外,將巴勒斯坦大部分土地給少數的希伯來居民,而由合法地主|即阿拉伯人手中奪去那些土地是不公道的。阿拉伯人由公元六三六年就在此定居,已有十三個世紀之久。

  希伯來人接受聯合國所作的分配,阿拉伯人卻拒絕,結果是訴諸戰爭。巴勒斯坦的近鄰阿拉伯國家(黎巴嫩、約旦河東的國家、敘利亞、伊拉克和埃及)攻擊自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代表以色列立國的一些希伯來人據點。但以色列於一九四九年打了勝仗,在原來分配給他們的14,000km2之外,又吞併了6,000 km2。加薩走廊留給了埃及管理(但事實上埃及未加過問)。約旦河東西兩岸成了約旦王國;耶路撒冷一分為二:城西歸以色列,城東歸約旦。

  在戰爭期間,成千上萬的阿拉伯人必須離開巴勒斯坦。很多年以來說他們是「自願逃跑」,但今天連不少以色列歷史學家也承認,大部分手無寸鐵的平民,是在以色列軍隊的恐嚇下不得不放棄他們的房舍的。

有名的六日戰爭

  一九六七年六月五日至十日,敘利亞、約旦和埃及進攻以色列,企圖把它由地圖冊上除名,是所謂的「六日戰爭」。但以色列又勝利了,趁勢佔領了加薩走廊、東耶路撒冷、約旦河西岸、戈蘭高原(敘利亞土地)和西乃半島(埃及土地)。六日戰爭前二年,即一九六五年,P.L.O.(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剛成立,以阿拉法特為領袖,其目的是在全部前英國託管區建立一個阿拉伯國家(這等於要消滅以色列)。六日戰爭後,有些巴勒斯坦人發現聯合國的決議(比如一九六七年十一月的242號決議要求以色列退出他們所佔領的地區)不受尊重,就採取了謀殺的政策,以引發世界的關注,看出他們是無人照顧的一群。例如一九七二年的慕尼黑世界運動會中,一隊巴勒斯坦微裝軍人進入選手村,虜掠了一隊以色列選手,而予以殺害。

  以色列方面,自一九六七年以來,歷屆的各式政府|左派、右派、國家統一派|都一致鼓勵在巴勒斯坦地區開闢屯墾區。所謂「屯墾區」是以色列所買的或「為了安全的理由」強取的地區所建的設有防衛的村莊。星羅棋布,散在各處。「佃戶」或居民是以色列的希伯來人,他們因了意形態或宗教性的理由甘願去定居。經濟的優惠也是誘因:減免稅捐、漂亮的小別墅要比以色列國內的同等的宿舍廉價很多。

  巴勒斯坦人一直把屯墾區看做一種挑釁和顯著的不義,並且也粗暴地違犯了一九四九年的第四屆熱內瓦會議,該會議禁止在佔領區以人為的方式改變人口境況,或逐出當地居民,或移進大量僑民,致使戰爭前的原狀面目全非。

  一九八七年有第一次巴勒斯坦人起義,一些巴勒斯坦青年向以色列軍人投擲石塊,抗議他們佔領、巡邏巴勒斯坦人的地區。一九九○年伊拉克強人海珊佔領科威特,聯合國要求撤軍,他不予理會。於是一九九一年元月,由美國主導的反伊之戰開打,阿拉法特站在伊拉克的一面。為酬報阿拉法特的支持,胡笙發射飛彈攻擊以色列首府德拉維夫,二人喪生,物質損失慘重。這一變遷的心理結果,在以色列頗為嚴重:這表示以色列的「只勝不敗」的遠景已不復存在。因此必須與巴勒斯坦人展開會談(直至七○年代,以色列總理梅爾夫人說她從未見過一個巴勒斯坦人),以削滅其銳氣。反之,P.L.O.再度肯定它於一九八八年已說過的話;以色列已是一個存在的事實,必須予以承認,並跟它談判。

  希圖解決爭端的最初嘗試是一九九三年初在挪威奧斯羅的秘密會議:以色列及P.L.O.各派代表參加,會議的成果是一分「原則聲明」(Declaration on Principles)。這分聲明於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三日,在美國總統克林頓、以色列總理拉賓,及P.L.O.的阿拉法特贊成下,於華盛頓簽署。「聲明」說,五年內,互相承認合法的雙造,應該達成一個決定性的和平。五年分成兩段:前段二年實現加薩走廊及耶利哥平原的自治,然後推展到整個約旦河西岸。後段三年必須面對並解決較大的問題:以色列國及巴勒斯坦實體(不說「國」)的確定分界;難民(除了巴勒斯坦難民外,也包括一九六七年後由阿拉伯國家逐出的以色列難民);屯墾區:耶路撒冷的地位或身分。關於最後一點,以色列國會(Knesset)曾於一九八○宣稱整個耶城是以色列「永遠的」和「不可分割的」首都。但P.L.O.卻辯稱東城是將成立的巴勒斯坦國首都。

  雙方的民意大多贊同奧斯羅協議,只有少數人反對,當然雙方的理由是反方向的:一方認為是「出賣」,另一方則認為是「讓步」。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希伯崙(耶京南部三十公里處)附近的屯墾區的一名源自紐約居民Baruch Goldstein帶著武器進入停有聖祖們(亞巴郎、以撒、雅格)墳墓的大殿(內裡一部分是清真寺),開槍掃射,殺死二十九名巴勒斯坦人,擊傷百把人,最後他被一名巴勒斯坦人制服而斃命。這次屠殺震驚了全世界。阿拉法特出來抗議,但哈瑪斯(Hamas)說他只抗議,無行動。Hamas是八○年代末興起的一個伊斯蘭抵抗運動,完全不贊成P.L.O.的政策和奧斯羅協定。對於上述屠殺事件Hamas許下要「回敬」以色列。一系列的自殺式攻擊由此開始,其對象是以色列人,特別是公民,深入以色列國境內。Goldstein大開殺戒的藉口是「維護以色列的上帝的尊榮」,而Hamas的自殺隊敢於殺己殺人是「奉仁心的和慈悲的安拉之名」。

  從此為了這塊土地,你爭我奪,永無寧日。Hamas的自殺者認為以色列不放棄爭奪,必須逼走他們,以色列的對策是:每次發生一起自殺侵犯,就在有關地區實施宵禁管制|幾週,甚至幾月之久。後果是有十萬去以色列謀生的巴勒斯坦人(駕駛、雜工、種地)在封鎖期動彈不得,找不到工作,無法養家活口,造成許多家庭的失望。

  儘管如此,一九九四年五月,開始實施加薩走廊及耶利哥平原的自治,就是說,民事行政(道路、學校、醫院、警察)交繳巴勒斯坦政權(只有警察,沒有軍隊,因此沒有一架飛機,或直昇機,或鑑艇、或戰車,而以色列卻擁有中東最強大的軍隊,武器大多由美國供應)。一九九五年又開始約旦河西岸的自治。這一地帶分為三區:A、 B、C。A區主要指一些城市:拉馬拉、百利恆、耶寧、杜爾崗仁….在此巴勒斯坦人握有全權;B區由以色列、巴勒斯坦共同管制;C區全由以色列管治。為劃定這些「地區」,曾開過許多冗長的拔河討論。直至目前二○○二年四月,約旦河西岸的地帶百分之六十還是C區。
(未完待續)

本文刊載於91年5月11日教友生活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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